【個別報名】「113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」非應屆畢業生均衡發展領域積分採計案

日期(Date) 2024/04/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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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(Content) 一、依據本府113年4月15日府教務字第1130076981號函、新竹市政府113年4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30067001號函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19日教學字第1135014826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「113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」非應屆畢業生採計均衡發展領域積分採計案,三縣市政府(新竹縣政府、新竹市政府及本府)同意依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113年3月21日召開「113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申訴及緊急小組第一次會議」會議紀錄決議辦理,先予敘明。

三、為衡酌學生權益及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之精神,決議一百零九學年度以前 (含 )入學國民中學者,採計三領域依照當年度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均衡學習積分採計,各學期加總平均達及格者換算,僅 1領域符合者為 5分;僅 2領域符合為 10分; 3領域皆符合者為 15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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