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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依115.3.11說明會討論事項修正與補充。
摘錄會議交流重點如下:
一、學生家長簽名之審查標準
1.報名表與切結/委託書須以藍/黑筆簽正楷全名。 2.簽名須與列出人員姓名相符(報名表印的是什麼字,下方欄位就簽一樣的字)。若不相符,須請國中端聯絡家長是校務系統收錄用字錯誤還是簽名錯誤。 3.若有無法判定之簽名,可拍照來信免試委員會信箱諮詢:nehsregister@nehs.hc.edu.tw
二、學生列印正式報名表權限開放與否
不開放學生列印正式報名表,以確保國中端印出表件之MD5為最新版,也可避免學生列印正式報名表後,又請國中端開放志願選填權限,造成國中端的負擔與風險。
三、系統是否開放在國外使用?
雖然系統可在國外使用,惟後續尚須繳交報名表簽名正本,請國中端向學生、家長宣導,勿在志願選填、報名送件期間出境,以確保自身升學權益。
四、除家長可找委託人,學生是否也可以?
由於學生為升學當事人,歷年皆未開放學生請委託人簽名。同樣請國中端向學生、家長宣導,勿在志願選填、報名送件期間出境,以確保自身升學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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